企业所得税征缴
1.纳税人
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中国境内的国有企业、集体企业、私营企业、联营企业、股份制企业和其他组织。
2.计税依据
纳税人来源于中国境内、境外的生产、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,都应当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。企业所得税以应纳税所得额为计税依据。纳税人每个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之后的余额,为应纳税所得额。
3.新所得税法与原企业所得税条例比较,有以下几个显著的特点:一是内资企业、外资企业统一适用新所得税法;二是将原来的税率由33%降为25%;三是修改了原来的税收优惠政策,制定了新的税收优惠体系;四是内资和外资统一了税前扣除办法和标准。五是应纳企业所得税=应纳税所得额×税率?? 税率:一般企业是25%,小型微利企业为20%,有税收优惠的按税收优惠税率计算。
4.主要免税、减税规定
(1)民族自治区地方的企业,需要照顾和鼓励的,经过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人民政府批准,可以定期减税或者免税。
(2)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企业和经营单位,可以享受一定的免税或者减税待遇,包括符合国家规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从事第三产业的企业,以废弃物为主要原料生产的企业,在国家确定的革命老根据地、少数民族地区、边远地区和贫困地区新办的企业,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企业,新办的劳动服务就业企业,教育部门所属的学校举办的工厂、农场,民政部门所属的福利生产企业,乡镇企业,国有农业企业等。